2010年1月25日 星期一

二維論的核心主張

近年來一些哲學家(Chalmers 1996, 2002, 2004; Jackson 1998, 2004; Braddon-Mitchell 2004; Lewis 1993; Wong 1996)擁護和早期稍微不同的二維進路,他們以更強的也更一般的方式,把第一維度的語意值和先驗性,認知含義聯結起來。這個進路的架構不只適用索引詞和描述名,而且適用於各式的表達句。通常這樣的理論被稱之為二維論。

二維論的五個核心主張如下:

(T1) 每一個(別)表達句(可以有外延的那種)關聯到一個主要的內涵,一個次要的內涵,和一個二維的內 涵。主要的意涵是一個從事態(scenario)到外延的函數,次要的意涵是從可能世界到外延的函數。

(T2) 當一個(別)複合的表達句之外延依賴其部分的外延之組合時,它在一個事態中的主要意涵值以同樣的方式,依賴於在那個事態中其部分的外延。而它在一個世界中的次要內涵值以同樣的方式,依賴於在那個世界中其部分的外延。

(T3) 一個(別)表達句的外延和它在一個事態中說出的主要內涵值相符,而和在一個世界中說出的次要意涵值相符。

(T4) 一個(別)語句S是形上學必然的,若且唯若,S的次要意涵在所有的世界中為真。

(T5)  一個(別)語句S是先驗的(知態上必然的),若且唯若,S的主要意涵在所有的事態中為真。

接下來,Chalmers說明這些主張的內容和動機。首先是T1,事態是可能世界的近親,但一個事態不一定是一個可能世界。二維論對事態最常見的看法是,它是一個中心世界:一個由可能世界,一個個體,和一個時間點,所形成的三位序例。
  一個表達句的次要內涵就是後-克里普基式的內涵:從反事實世界中挑出表達句的外延。例如‘水’的次要內涵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會挑出H2O。
  一個表達句的主要內涵有點不太一樣。在一個中心世界去判斷‘我’的主要內涵時,要看那個中心世界的‘我’指派到誰,例如在一個以諸葛亮為中心的世界,當‘我’被使用時,它的主要內涵會挑出諸葛亮這個人。‘水’的主要意涵,會挑出中心世界中個體所接觸到那透明的,可飲用的液體;所以當地球為中心世界時,它會挑出H2O。
  一個表達句的二維內涵,大略說來,是一個從序對(事態,世界)到外延的函數。我們可以說,至少在中心世界的理解下,主要意涵和二維意涵的對角線是相符的。類似地,次要的內涵和的二維內涵(被說話的事態所決定)的每一排相符。
  T2說一個複合句的主要和之要內涵依賴其組成部份的主要和次要內涵,舉例來說,‘我是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的主要內涵在一個事態中會為真,如果位於那個事態的中心個體是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
  T3宣稱的是表達句的內涵和外延之間一個自然的聯結。對一句言談而言,如同有一個世界是言談所處的世界,也有一個言談所處的事態。若事態被理解為中心世界,則將有一個以言談者為中心的世界和言談的時間。當在言談的世界和事態裡判值時,一個表達句的主要和次要內涵會符合此表達句的外延。然而,在其它的世界和事態中,這些內涵的值會和原本的外延有所不同,而且主要內涵和次要內涵也會有分歧。
  當S表達了一個可以獨立於經驗而被證成的思想,則S是圥驗的;當S在所有的反事實世界中為真,則S是形上學必然的。T4是標準的形上學理解之結果,和與之對應的內涵;T5是標準的先驗性理解之結果,和與之對應的內涵。
  T5是一個很關鍵的宣稱。它斷說在主要內涵和先驗性之間,有一個非常強而一般的聯結。一個二維論者也許會認為T5會有例外(某些複雜卻不可知的數學真理),但T5關鍵的地方在於,典型與專名和自然類的後驗等同性,如‘臥龍是諸葛亮’,或是 ‘水是H2O’,它們的主要內涵在某些事態中會為假。

1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