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二維論和多元語意論

  二維論和語意多元論的結合是很自然的,根據語意多元論,表達和言談在許多不同的語意關係下,可以關聯到許多不同的語意值。在這觀點下,主要內涵和次要內涵是不是言談的內容這個問題,是毫無疑問的。兩者都可以系統性地和言談有關,而且都可以扮演我們想要內容去扮演的角色。更進一步地說,在某些方面的說明上,他們的確會有無法扮演的角色,所以,二維論不應該被視為,替言談的內容提供了一個窮盡的說明。而是,它刻畫了言談內容的某些面向,那些可以在知態上和模態上扮演有用的角色。
  同樣地,哪一個上述的二維論架構才是“正確的"也不會是個問題。每一個架構在不同的論域,都可以扮演一個說明的角色,每一個都有不同的性質。最明顯的是,主要內涵比起其它的架構,與先驗性和認知含義有更強的關聯。
  由於主要意涵用知態語詞來定義,同類型而不同個別的表達句之主要內涵通常可以有所不同。這會最明顯地在脈絡依靠的語詞裡發生,像‘高’這個詞,在不同的脈絡下會關聯到不同的推論角色。而這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名詞和指示詞上,這導致在這些個例中,主要內涵並不構成語言的意義,因為語言的意義通常被視為是,一類表達句的所有個別句所共同具有的。主要內涵,反而是,可以被視為一種言談的內容。
  即使主要內涵不總是語言意義的一部分,它們仍然是一個具真值條件的內容。一句言談的主要內涵會產生言談為真的條件,舉例來說,‘那杯子裡有水’的主要內涵會在某些事態中為真,在某些事態中為假。這句言談為真,唯且唯若,它的主要內涵在那個言談的事態中為真。這可以被視為是那句言談的知態真值條件,明確地表示出:一句言談的真如何依賴在哪一個知態可能的事態成為現實的。而與之對照的形上的真值條件對應到次要內涵,它可以被視為去明確地表示:一句言談的真如何依賴在哪一個形上可能的世界成為現實的。
  那麼主要內涵是一種語意的內容嗎?這得看我們如何去理解語意內容。若我們規定言談的語意內容是一種真值條件的內容,則主要內涵是語意內容的一種。若我們規定語意內容是上述的語言意義,或者說語意內容只關涉到表達句的類而不是個別的表達句,則主要內涵不能一般地去成為語意內容的一部分。無論如何,一但我們釐清這些內涵的各式性質,它們到底算不算是“語意的",這種術語上的問題就不再重要了。
  語意的多元論者可以充許為了一些說明上的目的,在某些面向去修改二維論的語意值,也許是有用的。例如,也許可以定義一個複合表達句之有結構的主要內涵(structured primary intension)為有結構的存有物,它牽涉到複合表達句中簡單表達句的主要內涵。類似的方式也可以用來定義結構次要內涵和結構二維內涵。有結構的主要內涵會由無結構的主要內涵所決定,而不是反過來。這表示有結構的主要內涵比無結構的主要內涵更細微,舉例來說,所以先驗真理會有同樣的無結構主要內涵(在所有事態中為真),但它們有不同的結構主要內涵。接下的討論會顯示對不同的目的而言,這會有所差異。
  根據二維論,命題是什麼呢?有些二維論者(Jackson 1998)主張命題是可能世界的集合,一句言談表達了兩個命題:主要的命題和次要的命題。這觀點很自然地與另一個觀點結合在一起:沒有必然後驗的命題。因為一個後驗必然的語句有一個主要內涵是偶真而只能後驗地知道;而還有一個次要內涵是必然而只能先驗地知道。其他的二維論者可能會主張說命題有更進一步的結構,舉例來說,他們可以去說命題是一個有結構的存有物,它同時牽涉到簡單表達句的主要內涵和次要內涵兩者,所以他們可以充許有後驗必然的命題。
  一個多元語意論者傾向於去說,有很多東西可以去扮演命題被認為能扮演的角色,而不需要去下定論哪一個才值得被標示為‘命題’。至少就有些目的而言,命題應該被視為更細微的存有物,使得命題可以和內涵關聯而不需要自己本身是內涵。無論如何,核心二維論和許多不同的觀點是相容的。

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知態二維論-根源

  知態二維論的架構奠基在一個關於指涉和真理之可理解性的假說(a thesis about the scrutability of reference and truth):一但一個主體被給定關於現實世界之特徵的足夠資訊後,那麼他就能夠做出和以下相關的理性判斷,他的表達指涉到什麼和他的言談是否為真。舉例來說,一但我們被給定關於我們環境足夠的資訊後,如外觀,組成物,與我們之間的關係,那麼我們就能夠去結論水是H2O。而若我們被給定不同的資訊後,像“孿生地球"那樣的環境,則我們能夠去結論水是XYZ。
  而資訊並不包含任意的真,比如說若‘水是H2O’也是被給定的資訊,則可理解性假說會變得很微不足道。所以,為了維持可理解性假說的可信度,Chalmers認為應該要對什麼是資訊做限制,使其不能牽涉到專名和自然類等語詞。這樣的結果是,有一些受到合理限制的字彙V,使得任意的陳述T,一但我們知道足夠的V-真理,我們就能夠去知道T的真假值(而不需要其它更進一步的資訊)。當然,這樣的V字彙要限制到什麼程度是一個開放的問題,但Chalmers認為這個問題在這裡還不會有太大的爭議。他說就目前的目的來看,所要的是一些性質的字彙,和一些‘我’,‘現在’等索引詞就足夠了。
  這也在提議說,對任何一句真語句S,有一個V-真語句D,而D知態上使S必然,使得一個主體在給定D資訊後,會在這個立足點上去理性地認同S。更進一步地說,原則上似乎顯示出不需要更多的經驗資訊去做樣的判斷了。這很強地在指示說,從D過渡到S有一個非經驗的保證。特別是,我們可以去說在這些情形裡,‘D → S’這個實質條件句是先驗為真的。
  可理解性宣稱並不只能應用到現實世界,對所有的事態而言,它也是可信的。若我們被給定的資訊說一個事態是現實的事態,則我們就能對任意語句的真假值去做出理性的判斷。這樣的觀點是一般性的:對任何我們使用的表達,給定關於現實世界充足的資訊下,使用這個表達去做某些判斷是不理性的,而使用這個表達去做某些判斷是理性的。任何語言的使用者的表達,都有這樣的規範推論角色(normative inference role),而這是作為一個語言的使用者會牽涉到的部分,任意的表達句之主要內涵也就是立基在這樣的推論角色上。
  雖然一個表達的主要內涵未必會等值於描述詞,但我們常常用描述詞來很接近地刻畫一個表達的主要內涵。舉例來說,我們也許可以用以下的方式來大致上刻畫‘水’的主要內涵:在一個中心世界W中,它挑出了個體所親知到的,很明顯為透明,可飲用的液體。但這樣的刻畫通常是不完善的,而可能找到克里普基式的反例。主要內涵最終並不奠基在任何的描述詞,而是奠基在表達的推論角色上。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知態二維論-定義主要內涵

  Chalmers認為主要內涵還需要更精確的定義。要從上述去一般化,我們也許會認為,一語句S在一個事態W中的主要內涵為真,若且唯若,假設W是現實世界會使我們合理地支持S。更仔細一點的話,我們可以說,一語句S在一個事態W中的主要內涵為真,若且唯若,有一個W的標準描述(canonical description)D,D知態上使S必然(D epistemically necessitates S)。但我們仍得去釐清事態、標準描述、和知態上使必然的意思。
  事態是高度明確的知態可能性,Chalmers在這裡只聚焦於中心世界這樣的想法。對任何一個可能世界W,W是現實世界是知態上可能的;或至少,有一個和W在性質上等同的現實世界,是知態可能的。但知態可能性是比可能世界更為細緻的,所以Chamlmers要用中心世界來說明知態可能性。個體和時間標明了中心世界的中心在哪裡,對一個思考者來說,當他假設一個特定的W世界是現實世界時,可以說他在做以下的假設:D是一個對W的特徵有完全性質的描述,我是F,現在的時間是G。這便是一個中心世界的標準描述。
  所謂性質的描述,大略上說來,是只使用性質的字彙(不用到像名詞和自然類的詞項)來描述。一個對W特徵完全的性質描述,是一個性質的陳述D,使得,(i) D對W為真,而且(ii) 若E是一個對W為真的性質描述,則D使E必然。
  知態上必然可以大致上地說成:D知態上使S必然,若且唯若,接受D會使一個人去理性地接受S。更細緻的定義是:D使S必然,若且唯若,‘D → S’這個形式的條件句先驗為真。當一語句S是先驗的時,那麼任何語句在知態上使之必然,所以它的主要內涵會在所有的事態中為真。當一語句S不是先驗時,那麼它的否定句會是知態上可能的。
  我們可以用類似的方式去定義一語句的次要內涵。一語句S在一個世界W中的次要內涵為真,若且唯若,有一個W的標準描述D,D形上學上使S必然。這的裡標準描述不必去限制只用到性質的描述。形上學必然可以用虛擬條件句的形式來定義:‘D ⇒ S (if D had been the case, S would have been the case)’為真。
  類似地,我們也可以去定義一語句的二維內涵。一語句S在一個世界(V, W)中的二維內涵為真,若且唯若,有一個事態V的標準描述D和一個世界W的標準描述D’,D在知態上使以下必然:D’形上學上使S必然。可以用以上的形式來加以定義:‘D → (D’ ⇒ S)’。

2010年1月31日 星期日

知態二維論-初步

  根據知態二維論,主要內涵和先驗要有聯結的話,需要從頭用知態詞項來刻畫主要內涵。在這個進路下,主要內涵論域裡的事態表徵的不是言談的脈絡,而是知態的可能性(epistemic possibilities):先驗上沒被排除,關於我們世界的特徵之高度明確化假設。一句表達在一個事態中的主要內涵值,反映出關涉此表達句,言談者的理性判斷。
  舉例來說,‘水不是H2O’在先驗上沒有被排除為真的意含下,是知態可能的。相對應地,我們的世界是XYZ-世界是知態可能的。而且,若我們預設我們的世界是XYZ-世界,則我們應理性地支持‘水是XYZ’這個宣稱,而理性地反對‘水是H2O’ 這個宣稱。所以,‘水是H2O’的主要內涵在XYZ-世界為假,而‘水是XYZ’ 的主要內涵在XYZ-世界為真。類似地,‘臥龍不是諸葛亮’在先驗上沒有被排除為真的意含下,是知態可能的。
  根據二維論,有些類似的情形也適用於任何的克里普式後驗必然。對任何此種後驗必然語句S而言,~S是知態可能的。而且對任何此類的S,有一個世界W,使得若預設我們的世界是W,則我們應理性地反對S。若然,則S的主要內涵在W中為假。若這樣的模式可以一般化到所有後驗必然的語句,則任何這樣的語句在有些事態中之主要內涵為假。
  在這裡,主要內涵全然用知態語詞加以刻畫。要注意到的是,以上的宣稱和克里普基式的宣稱(‘水是H2O’是形上學必然的)毫無衝突。

2010年1月25日 星期一

二維論的核心主張

近年來一些哲學家(Chalmers 1996, 2002, 2004; Jackson 1998, 2004; Braddon-Mitchell 2004; Lewis 1993; Wong 1996)擁護和早期稍微不同的二維進路,他們以更強的也更一般的方式,把第一維度的語意值和先驗性,認知含義聯結起來。這個進路的架構不只適用索引詞和描述名,而且適用於各式的表達句。通常這樣的理論被稱之為二維論。

二維論的五個核心主張如下:

(T1) 每一個(別)表達句(可以有外延的那種)關聯到一個主要的內涵,一個次要的內涵,和一個二維的內 涵。主要的意涵是一個從事態(scenario)到外延的函數,次要的意涵是從可能世界到外延的函數。

(T2) 當一個(別)複合的表達句之外延依賴其部分的外延之組合時,它在一個事態中的主要意涵值以同樣的方式,依賴於在那個事態中其部分的外延。而它在一個世界中的次要內涵值以同樣的方式,依賴於在那個世界中其部分的外延。

(T3) 一個(別)表達句的外延和它在一個事態中說出的主要內涵值相符,而和在一個世界中說出的次要意涵值相符。

(T4) 一個(別)語句S是形上學必然的,若且唯若,S的次要意涵在所有的世界中為真。

(T5)  一個(別)語句S是先驗的(知態上必然的),若且唯若,S的主要意涵在所有的事態中為真。

接下來,Chalmers說明這些主張的內容和動機。首先是T1,事態是可能世界的近親,但一個事態不一定是一個可能世界。二維論對事態最常見的看法是,它是一個中心世界:一個由可能世界,一個個體,和一個時間點,所形成的三位序例。
  一個表達句的次要內涵就是後-克里普基式的內涵:從反事實世界中挑出表達句的外延。例如‘水’的次要內涵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會挑出H2O。
  一個表達句的主要內涵有點不太一樣。在一個中心世界去判斷‘我’的主要內涵時,要看那個中心世界的‘我’指派到誰,例如在一個以諸葛亮為中心的世界,當‘我’被使用時,它的主要內涵會挑出諸葛亮這個人。‘水’的主要意涵,會挑出中心世界中個體所接觸到那透明的,可飲用的液體;所以當地球為中心世界時,它會挑出H2O。
  一個表達句的二維內涵,大略說來,是一個從序對(事態,世界)到外延的函數。我們可以說,至少在中心世界的理解下,主要意涵和二維意涵的對角線是相符的。類似地,次要的內涵和的二維內涵(被說話的事態所決定)的每一排相符。
  T2說一個複合句的主要和之要內涵依賴其組成部份的主要和次要內涵,舉例來說,‘我是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的主要內涵在一個事態中會為真,如果位於那個事態的中心個體是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
  T3宣稱的是表達句的內涵和外延之間一個自然的聯結。對一句言談而言,如同有一個世界是言談所處的世界,也有一個言談所處的事態。若事態被理解為中心世界,則將有一個以言談者為中心的世界和言談的時間。當在言談的世界和事態裡判值時,一個表達句的主要和次要內涵會符合此表達句的外延。然而,在其它的世界和事態中,這些內涵的值會和原本的外延有所不同,而且主要內涵和次要內涵也會有分歧。
  當S表達了一個可以獨立於經驗而被證成的思想,則S是圥驗的;當S在所有的反事實世界中為真,則S是形上學必然的。T4是標準的形上學理解之結果,和與之對應的內涵;T5是標準的先驗性理解之結果,和與之對應的內涵。
  T5是一個很關鍵的宣稱。它斷說在主要內涵和先驗性之間,有一個非常強而一般的聯結。一個二維論者也許會認為T5會有例外(某些複雜卻不可知的數學真理),但T5關鍵的地方在於,典型與專名和自然類的後驗等同性,如‘臥龍是諸葛亮’,或是 ‘水是H2O’,它們的主要內涵在某些事態中會為假。

2010年1月24日 星期日

早期二維語意論-Davies and Humberstone

Davies and Humberstone: ‘固定現實地’和‘必然地’(‘Fixedly Actually’ and ‘Necessarily’)

Davies and Humberstone (1981)的二維架構立基在‘現實的Actually’(A)這個操作詞的分析上。AP在W世界裡為真若且唯若P在現實世界為真。Davis and Humberstone註明‘P若且唯若AP’是偶真但先驗可知的。他們認為雖然這句子是偶真的,但有它有一個直覺的意含是必然為真的:直覺上,無論哪一個世界成為現實世界,‘P若且唯若AP’會為真。類似地,對一個偶真的經驗真理P來說,AP是必然的,但它有一個直覺的意含是偶真的:直覺上,有一些世界是這樣的,若它們是現實世界,則AP會為假。
  這樣的直覺可以藉由在可能世界模型裡引進一個“漂浮(floating)"的現實世界,而加以形式化。不簡單地給定一個固定的現實世界,我們把現實性這個性質視為可以依附在不同的世界。在把W’視為現實世界下,則我們可以去判斷W世界裡句子的真假。或者,等值地,我們可以用序對的世界(W’, W)來判斷句子在其中的真假。
  沒有模態操作詞的句子P在(W’, W)為真,若且唯若,P在W中為真。
  []P(W’, W)為真,若且唯若,對所有V而言,P在(W’,V)為真。
  AP在(W’, W)為真,若且唯若,P在(W’, W’)為真。
  Davis and Humberstone接著引進另一個操作詞“固定地(fixedly)",和“固定現實的(fixedly actually)",定義如下:
  FP在(W’, W)為真,若且唯若,對所有V,P在(V, W)為真。
  FAP在(W’, W)為真,若且唯若,對所有V,AP在(V, W)為真,也就是若且唯若,對所有V,P在(V, V)為真。所以,當W本身被視為現實世界時,FAP為真,若且唯若,P在所有的W中為真。
  這裡有兩個關鍵的模態操作詞,[]和FA。我們可以說P是[]-必然的,當[]P為真(這意思是,當我們的世界被視為現實世界時,P在所有的世界裡為真),而P是FA-必然的,當FAP為真(這意思是,對所有的W世界,當W被視為現實世界時,P在所有的世界中為真)。Chalmers說我們可以說P是A-牽涉的(A-involving),若且唯若它有包含A或F這些模態詞。那很容易地看出,當P不是A-牽涉時,P會是FA-必然的,若且唯若它是必然的。但當P是A-牽涉時,兩者便會不同。舉例來說,‘P若且唯若AP’不是[]-必然的,但它是FA-必然的。類似地,對一個偶真的原子句P而言,AP是[]-必然的,但它是FA-偶真的。所以Davis and Humberstone認為FA-必然性掌握住那個直覺的意含:以上兩個句子在不同的角度下,是必然的和偶真的。

Davis and Humberstone猜想所有的先驗偶真語句,也許(暗地裡)都是A-牽涉而[]-偶真而FA-必然的語句。他們也認為有些後驗必然的語句,是A-牽涉而[]-必然而FA-偶真的。他們目前的猜測是,自然類詞項(像‘水’)也許可以被視為A-牽涉的描述詞之縮稱名(如‘現實中水貎狀的東西’),在這樣的個例中,‘水是H2O’這個後驗必然的等同句,可以同時是[]-必然而FA-偶真的。然而,他們並未把這樣的宣稱拓展到所有後驗必然的語句。特別是,他們主張平時的專名(proper names)不是A-牽涉的,所以關涉專名的等同語句,像‘孔明是諸葛亮’這個語句,是FA-必然的的若且唯若它是[]-必然。這導致和這些專名關聯的等同句是FA-必然的,而不是FA-偶真的。
Davies and Humberstone並不假定他們談論的兩個模態詞有兩個語意值,但Chalmers認為這可以很自然地這樣做。他說我們可以說P的[]-內涵在W中為真,若且唯若,當我們現在的世界被視為現實世界,而P在W中為真。而說P的FA-內涵在W中為真,若且唯若,當W被視為現實世界,而P在W中為真。我們也可以依此來定義P的二維內涵,那麼,FA-內涵會等值於二維內涵的對角線。
  這樣看來,對有些語句,FA-內涵和先驗性有很緊密的結合,特別是A-牽涉的語句。若“現實的"這操作詞真的是後驗必然和先驗偶真的唯一來源,則FA-內涵和先驗之間會有很強的一般結合。但若有其它來源,則否。

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早期二維語意論-史多內克(Stalnaker)

史多內克(Stalnaker):對角線命題和被表達的命題

  史多內克的分析始於一個想法:雖然像‘晨星是暮星’這樣的表達必然為真,它們有時被用來傳達這世界的偶真資訊。他(Stalnaker 1978)把這樣的偶真資訊分析為說話的對角線命題。
  在史多內克的分析下,說話表達的命題是一個標準的內涵,或者一個可能世界的集合。所以‘晨星是暮星’表達的命題是晨星是暮星的所有可能世界形成的集合,也就是所有的世界。不過,史多內克認為和說話關聯的還有他所謂的“命題概念(propositional concept)",他定義為一個從可能世界到命題的函數。還有“對角線命題(diagonal proposition)",他定義為一個從可能世界到真值(一句話在那個可能世界裡的真假值)的函數。
  史多內克把說話分成這三種方式來表示一句話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意義,舉例來說,‘晨星是暮星’在W世界可能用來表達孔明是周瑜這個命題,一但‘晨星’用做孔明的名字,而‘暮星’被用做周瑜的名字。這樣的結果是,當我說出‘晨星是暮星’這一句話時,它的命題概念從現實世界映射到晨星是暮星這個命題,從W世界映射到孔明是周瑜這個命題。而它的對角線命題從現實世界映射到真,從W世界映射到假。所以雖然我說‘晨星是暮星’時,在平時的意含下表達了必然真命題,但它還關聯到一個偶真的對角線命題。
  史多內克的命題概念是一種二維內涵,而他的對角線命題是對角線內涵。如同卡普蘭,史多內克的架構可被視為以某種方式,掌握到說話的內容依賴它所說出的脈絡。卡普蘭的分析實際上限制在說話所在的脈絡裡,而保有表達句原有的意義;但是史多內克的分析跨越了不同的脈絡,使得表達句有著全然不同的意義。這結果是,史多內克的二維架構和卡普蘭的特徵是不同的,史多內克的是一個“後設語意"的使用,對角線命題實際上不是說話意義的一部分,而是掌握到意義如何被外在世界所決定的某些特性。
  史多內克使用這個架構主要是要去分析斷說所傳達的資訊。當在一個脈絡中,聽者知道一句話所有詞的意義,而且這也是言者和聽者的共同脈絡時,則一句話會傳達它原有的命題內容。但若聽者不懂詞的意義時,則一句話會傳達不同的內容,特別是,會傳達了對角線命題。若談話雙方的共同知識背景只包含了一句話部分的意義,比如,只知道‘Hesperus’指涉到晨星,也只知道 ‘Phosphorus’指涉到暮星,則在這脈絡之外的世界都會被排除在外,而這使得‘Hesperus is Phosphorus’的對角線命題等值於晨星是暮星這命題。所以,在這脈絡下,斷說‘Hesperus is Phosphorus’將會傳達晨星是暮星這個資訊。
  在史多內克的1978年論文中,他說若把‘+’這一個操作詞定義成,+P為真若且唯若P有必然為真的對角線命題,則‘+’等值於“先驗真"這個操作詞。然後,在後期的文章(例如2004年),史多內克撤回這的宣稱。Chalmers說這不難看出為什麼,他說即使像‘1 + 1 = 2’這樣的先驗真理都沒有必然為真的對角線命題,因為它的對角線命題會在‘1’指涉到3而‘2’指涉到7的世界中為假。
  總之,史多內克的對角線命題和先驗真之間沒有很強的聯結。有時,一句話的對角線命題和認知含義有所關聯,但這樣的關聯只來自特定的脈絡。因此,史多內克的對角線命題無法被用來把二維進路奠基在一般語詞的認知含義上。